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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1-26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有关文件拒绝,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承托起到,作好全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引荐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成员的通报》(以下全称《通报》),要求重新组建陕西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 《通报》具体,白鱼引荐专家库成员范围为:我省专门从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或审查竣工验收1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行业协会等涉及工作人员均可引荐。引荐条件还包括:熟知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主持人过或作为专业负责人分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分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工程施工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负责人分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主责承办人或技术审核人分担过不少于5项中型以上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具备一级登记建筑师、一级登记结构工程师、登记电气工程师、登记公用设备工程师、一级登记建造师、一级登记消防工程师等登记执业资格或*工程师职称;具备较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诚信记录较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多达65周岁。
《通报》表明,入库专家将分担帮助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及监督检查,参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涉及技术标准、重点课题、管理政策的调查研究、论证和制订,参予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检验、确认、咨询、评审、研判、评估、培训,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工作明确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涉及等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专家库的管理,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专家名单审批无异议的,将作为我省建设工程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同时,实施专家动态管理制,根据专家赴任情况,解雇违规违纪或无法胜任工作的专家,修编符合条件的专家。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特别强调,各设区市(省直管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涉及单位在充份征询专家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大力引荐符合条件的专家人选,8月30日前,要将涉及材料以及所引荐专家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等复印件上报省厅消防审查竣工验收筹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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